本文是学习GB-T 33171-2016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评价的内容和流程、对象和范围划分、数据采集、指标与计算、
运行状况等级划分、评价结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城市道路网、城市分区域道路网、道路、路段等的交通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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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77—2008 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29107—2012 道路交通信息服务 交通状况描述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通运行状况 traffic performance
道路或道路网交通运行的畅通与拥堵状态。
3.2
路段 link
具有方向性的道路区段,由两个端点界定,其间包含一个交叉口或一个出入口。
3.3
交通流量 traffic volume
在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车辆数。
3.4
行程时间 travel time
机动车通过某一路段两个端点间的时间。
3.5
行程速度 travel speed
机动车通过某一路段两个端点间的平均速度。
3.6
自由流速度 free-flow speed
在低交通量、低密度情况下机动车通过路段的平均行程速度。
3.7
自由流行程时间 free-flow travel time
以自由流速度通过路段的时间。
GB/T 33171—2016
3.8
行程时间比 travel time index;TTI
实际行程时间与自由流行程时间的比值。
3.9
延误时间 delay time;DT
实际行程时间与自由流行程时间的差。
3.10
延误时间比 delay time proportion;DTP
延误时间与实际行程时间的比值。
3.11
运行状况等级里程比例 distance proportion;DP
道路中处于不同交通运行状况等级的路段里程与道路总里程的比值。
3.12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 traffic performance index;TPI
反映道路或道路网交通运行状况的无量纲数值。
3.13
车公里数 vehicle kilometers traveled;VKT
一定区域内,所有机动车的行驶里程的累计值。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是指针对评价对象和范围,使用评价数据和评价指标,对城市道路交通
运行状况进行评价,得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等评价结果的过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a) 按照第5章要求,选择评价对象和范围;
b) 按照第6章要求,采集评价所需的道路属性数据和交通流运行数据;
c) 按照第5章选择的评价对象,按照第7章选择指标,进行指标计算;
d) 按照第9章要求,汇集评价指标得出评价结果。
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对象包括城市道路网、城市分区域道路网、道路、路段。
5.2.1 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各自含义如下:
a)
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单向设置不少于两条车道,全部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
出入,实现交通连续通行的道路;
b) 主干路是指在城市道路网中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道路;
c)
次干路是指城市道路网中的与主干路结合,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的道路;
d)
支路是指城市道路网中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
区服务功能的道路。
5.2.2
城市道路网应按照城市建成区划定,城市道路网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宜包括道路网内所有路段。
5.2.3
若道路运行动态数据不具备覆盖道路网内所有路段的条件,应至少满足表1要求。
GB/T 33171—2016
表 1 各等级道路最小覆盖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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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区域道路网宜按照以下方法划分:
a) 按照行政区划划分区域道路网;
b)
按照功能区,如商圈、商务区、交通枢纽、场站、旅游景点等划分区域道路网;
c) 按照水系、山脉、道路等分割物划分区域道路网。
宜按照道路所处区位和重要节点,区分通行方向划分评价道路。
快速路应以出入口为端点进行分段,路段长度大于或等于3 km 应再分段。
5.5.2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路段划分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应以停车线为端点进行分段,即上游停车线到下游停车线为一个路段,路段长
度大于或等于1.5 km 应再分段。
6.1.1
路段属性数据应包含路段编号、路段长度、路段方向、车道数、所属区域名称、所属道路名称、所
属道路等级等。
6.1.2
道路属性数据应包含道路编号、道路名称、道路等级、道路长度、道路方向等。
6.1.3 区域属性数据应包含区域编号、区域名称等。
交通流运行数据应包括路段行程时间、行程速度和交通流量等数据。
7.1.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对象的适用性分为三类,即基础性指标、特征性指标、
style="width:1.35338in;height:0.9867in" />class="anchor">GB/T 33171—2016
综合性指标。
7.1.2
基础性指标主要用于评价路段等基本道路交通要素的通行量和通行效率的指标。基础性指标
包括平均交通流量、自由流速度、平均行程速度等。
7.1.3
特征性指标主要用于评价道路、道路网的运行效率,包括行程时间比、延误时间比、运行状况等
级里程比例等。
7.1.4
综合性指标主要用于评价道路网的运行效率、拥堵状况。综合性指标采用城市交通运行指数,
可按照拥堵里程、行程时间、延误时间三种方法换算,取值范围为0~10。
7.2.1.1 平均交通流量
平均交通流量宜采用15 min(0.25h)
间隔的观测值作为计算基础。计算方法见式(1)。
式中:
…
…………………
(1)
Q— 平均交通流量,单位为辆每小时(pcu/h),pcu 为标准车辆数;
Q₂— 第 k 时间间隔的交通流量,单位为辆(pcu);
n — 时间间隔个数;
t — 时间间隔长,单位为小时(h)。
7.2.1.2 自由流速度
针对评价路段按如下步骤进行计算,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a) 将6:00~24:00按给定时间间隔等分,其间隔长度不超过15 min;
b) 计算每一时间间隔平均行程速度的算术平均值,样本天数应不少于30 d;
c)
将计算出的平均值从大到小排序,取排序结果的前1/9进行平均,其结果作为路段自由流
速度;
d) 当计算得到的自由流速度超过道路限速时取限速。
7.2.1.3 平均行程速度
路段平均行程速度计算的最小间隔应不大于5 min, 计算方法见式(2),
style="width:1.59992in;height:1.49336in" />……
式中:
V— 时间间隔 k 内路段j 的平均行程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Lhii——时间间隔 k 内 第i 辆车在路段j 上行驶的距离,单位为千米(km);
ti—— 时间段 k 内 第i 辆车通过路段j 的行程时间,单位为小时(h);
…………………
(
2)
n —— 观测行程时间的车次数。
7.2.1.4 道路和道路网平均行程速度
进行加权计算。
GB/T 33171—2016
class="anchor">高峰时段、日、周、月、季、年的平均行程速度采用算术平均计算。
7.2.2.1 行程时间比
行程时间比值越大表示交通运行状况越差,即越拥堵。计算方法见式(3)。
style="width:1.33324in;height:0.74008in" /> (3)
式中:
TTI;— 路段j 在某一时间间隔k 内的行程时间比,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5
min(0.25 h);
t; 时间间隔k 内车辆行驶过路段j 所使用的平均时间,
style="width:1.37652in;height:1.01332in" />或者style="width:0.98433in;height:0.6468in" />,n 为车辆
数,单位为小时(h);
t — 路段j 在自由流状态下的行程时间,单位为小时(h)。
当路段行程时间小于自由流行程时间时,设定TTI 等于1。
7.2.2.2 延误时间比
延误时间比值越大表示交通运行状况越差,即越拥堵。计算方法见式(4),计算时间间隔应不大于
style="width:2.02in;height:0.81334in" /> … …………………… (4)
当路段实际行程时间小于自由流行程时间时,设定DTP 等于0。
7.2.2.3 运行状况等级里程比例
选定时间段内,道路处于不同交通运行状况的空间测度。计算方法见式(5)。
style="width:2.90673in;height:1.47334in" />
…………………………
(5)
式中:
DP 时间间隔k 内道路处于运行状况等级i 的里程百分比,i
为表3确定的交通运行状况
等级;
mi— 时间间隔k 内路段j 运行状况等级为 i 的里程,单位为千米(km),
时间间隔应不大于
n 道路包含的路段数量;
L,— 评价范围内的道路总里程,单位为千米(km)。
7.2.2.4 道路和道路网特征性指标计算
道路和道路网的特征性指标计算按 GB/T 29107—2012 附录 A 进行加权计算。
高峰时段、日、周、月、季、年的平均行程速度采用算术平均计算。
7.2.3.1 按照拥堵里程方法换算
7.2.2.3 计算运行状况等级里程比例中的严重拥堵里程比例,最小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5
min,
GB/T 33171—2016
严重拥堵里程比例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换算关系参见附录 A。
7.2.3.2 按照行程时间方法换算
7.2.2.1 计算路段行程时间比,按照[7.2.2.4](https://7.2.2.4
15 min,道路网行程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换算关系参见附录 B。
7.2.3.3 按照延误时间方法换算
7.2.2.2 计算路段延误时间比,按照[7.2.2.4](https://7.2.2.4
15 min,道路网延误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换算关系参见附录 C。
路段交通运行状况等级按照路段平均行程速度与自由流速度的关系划分为如下五个等级:
a) 路段平均行程速度大于自由流速度的70%为畅通等级;
b)
路段平均行程速度大于自由流速度的50%且小于或等于自由流速度的70%时为基本畅通
等级;
c)
路段平均行程速度大于自由流速度的40%且小于或等于自由流速度的50%时为轻度拥堵
等级;
d)
路段平均行程速度大于自由流速度的30%且小于或等于自由流速度的40%时为中度拥堵
等级;
e) 当路段平均行程速度小于或等于自由流速度的30%时为严重拥堵等级。
路段交通运行状况等级用颜色表示,颜色代码见附录D。
等级划分和颜色表示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路段交通运行状况等级划分表 单位为千米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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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网运行状况等级划分为五级,等级划分和颜色表示应符合表3要求。
表 3 道路网交通运行状况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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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1—2016
应提交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城市道路网的综合性指标计算结果、道路网和道路的特征性指标计算
结果、重要路段的基础性指标计算结果、数据分析、评价等级、指标对比与汇总以及趋势图表等。其中,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评价结果应注明是基于拥堵里程比例算法,或是基于行程时间比算法,或是基于延误
时间比算法。
GB/T 33171—2016
(资料性附录)
道路网严重拥堵里程比例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A.1 给出了道路网严重拥堵里程比例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A.1
道路网严重拥堵里程比例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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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1—2016
(资料性附录)
道路网行程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B.1 给出了道路网行程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B.1 道路网行程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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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1—2016
(资料性附录)
道路网延误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C.1 给出了道路网延误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表 C.1 道路网延误时间比与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的推荐转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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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1—2016
(规范性附录)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颜色表示 RGB 代码表
表D.1 按照GB/T3977—2008
规定的颜色表示方法,给出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颜色表示
RGB 代码表。
表 D.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等级颜色表示 RGB 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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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17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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